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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陈荣发    发布日期:2024-05-20    查看:1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服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广东海洋大学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申报限额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增设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和海洋牧场课程建设研究等类别,由学校组织评审,纳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管理。

(一)重点教改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

(二)一般教改项目:拟立项100项左右

(三)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

此外,为进一步支持国家、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承建任务的学院可在学校分配限额范围外,每个一流本科专业可在本专业范围内自行支持不超过3个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鼓励支持教改、课程等多类型教学建设项目),具体结合申报实际情况立项。

以上具体限额详见附件3。

二、选题范围和申报要求

(一)选题范围

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无论重点项目还是一般项目,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有主持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含经学校推荐获批立项的省级及以上学会、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在线课程联盟的教学研究项目等)的教师不能申报。

2.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

3.与以往立项的各级教改项目内容重复的项目不得申报。

4.3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5.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项目不受第1条要求限制,并符合该专项申报指南要求。

6.海洋牧场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申报不受第1条要求限制。

7.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其中,海洋牧场通识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8.学院确定推荐的教改项目,非管理岗系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以学校干部任免文件为准)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比例应大于等于50%,同时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至少有1项。

三、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重点教改项目、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项目立项程序

重点教改项目、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项目立项按照“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形式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职能部门形式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教指委审议——校内公示——校内立项发文”的程序进行。

(二)一般教改项目、中俄合作办学专项教改项目、一流本科专业专项项目立项程序

1.由学院组织申报的一般教改项目、中俄合作办学专项教改项目、一流本科专业专项立项项目按照“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评审或答辩——学院公示无异议——职能部门形式审核——校内公示无异议——校内立项发文”的程序进行。

2.由其他单位(部门)申报的一般教改项目立项按照“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部门)形式审核并公示推荐——职能部门形式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教指委审议——校内公示无异议——校内立项发文”的程序进行。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材料报送要求

1)5月6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申报指南(附件1或附件2)填写申报书,提交至本单位。除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参照附件2申报指南填写附件5申请书外,其他项目均参照附件1申报指南填写附件4申报书。

2)各学院受理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或答辩。建议评审专家人数为5人(含)以上的单数,其中院外(或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一半,专家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的副高及以上职称。学院务必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执行回避制度。推荐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评审意见,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3)5月11日前,各学院组织确定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PDF格式,需盖学院公章,佐证材料须提供目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6《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账号和密码与登录教学平台的一致,网址:http://gdhydx.fanya.chaoxing.com/。

4)5月12日前,各学院应在平台完成项目审核(操作详见附件7)。

5)5月12日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须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公示截图纸质版一式一份(须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教务部教学质量保障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xzlbzk@gdou.edu.cn邮箱。

2.其他单位材料报送要求

由其他单位(部门)申报的教改项目,应在本单位(部门)推荐后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1日前,通知项目负责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须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公式截图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部教学质量保障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xzlbzk@gdou.edu.cn邮箱。

(四)阳江校区项目立项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除重点项目、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专项纳入学校统筹外,阳江校区项目单列,由阳江校区教学科研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参照相关程序要求负责组织做好校区各学院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评审推荐和校区范围公示等工作,并组织项目负责人于5月11日前通过网路教学平台的“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并将推荐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四、工作联系人

湛江校区:陈磊,联系电话:0759-2383172,办公地点:湖光校区行政楼521室。

阳江校区:龙治宏,联系电话:0662-2162067;办公地点:阳江校区海纳楼737办公室

平台操作指导联系人:陈荣发,联系电话:0759-2383363。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限额

      4.广东海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5.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6.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操作指南(教师用)

      7.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操作指南(学院用)

      8.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4月  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4-23至2024-05-1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