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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鲁承龙    发布日期:2025-02-21    查看:32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总结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先进经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加快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有关评奖的内容、范围、申报条件、申报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详见《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1),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所申报的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需经过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且成果第一完成人近2年必须有代表性的相应教学成果。

(一)本科教学成果奖

原则上,湛江三个校区各学院可以从学院或跨学院整体服务学科、一流专业等层面,凝练学科专业优势成果,统筹申报本科教学成果奖1项,申报成果尽可能覆盖各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湛江三个校区各学院申报指标均以2项为基数,再根据各单位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专业建设情况、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和结题情况、获上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情况等,确定各单位申报指标数。阳江校区共有7项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由阳江校区统筹组织申报。具体申报名额见下表。

 

序号

单位

申报名额

序号

单位

申报名额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4

2

水产学院

6

12

化学与环境学院

3

3

食品科技学院

6

13

船舶与海运学院

6

4

海洋与气象学院

6

1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

5

滨海农业学院

7

15

法政学院

3

6

机械工程学院

4

16

外国语学院

4

7

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6

17

中歌艺术学院

3

8

经济学院

3

18

体育与休闲学院

3

9

管理学院

4

19

阳江校区

7

10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4

20

其他单位

14

合计

100

(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研究生培养所涉及的单位、部门均可申报,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牵头单位限报3项,其余单位、部门限报2项。此外,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成果完成人须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且至少完整培养两届毕业研究生。

2.申报成果完成人须有各级各类(含行业协会)教改课题或教学成果(含奖项、论文)。

3.所有申报成果材料必须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作支撑。

4.所有成果完成人近4年内无任何师德师风问题。

二、申报内容领域

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要突破或显著成绩,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教学成果内容聚焦大思政育人与五育并举、教育强国与新质生产力、基础学科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四新”建设与示范性特色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产学研融合、科产教融汇、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高等教育国际化、高质量教师队伍与学风建设、本科教学评估与质量文化、质量保障与监督评价、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和显著成果。推广应用已有教学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已获校级或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如果获奖项目近两年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的,可以再次申报。如申报,则应加以详细说明。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认真准备以下材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PDF电子文档(需要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名称示例:XX单位-姓名-成果奖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

2.《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成果总结》(参考格式见附件3)PDF电子文档(需要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名称格式:XX单位-姓名-成果总结,纸质材料一式1份。

3.成果佐证材料(PDF电子文档,需做成一个PDF文件),纸质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成果佐证材料封面及目录需盖所在单位公章。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管理制度、课件、论文、教材、著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有关评价意见等,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著作,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需附教材、论著封面、目录页、正文及封底,纸质材料需提供样书1式1本或1套。材料填写及准备请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填写要求》(附件4)执行。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本科教学成果奖

上述材料电子版须于12月1日前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纸质材料提交给本单位、部门,再由各单位、部门统一交教务部。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各单位推荐并完成公示后,由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需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填写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包括团队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是否存在教学事故等意见。

2.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申报人须于12月1日前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为:XX单位-第一成果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纸质版材料1式5份。各单位组织推荐评审,并完成公示后,由单位、部门统一将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其他汇总、公示类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

(三)单位部门推荐及公示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严格按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择优推荐。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奖须由本单位教授委员会会议(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部门官网内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单位、部门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中填写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其中,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须填写关于第一成果完成人是否已完整培养两届毕业研究生,且无师德师风问题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由单位、部门统一报送。

各单位、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2月15日。

(四)单位部门材料提交要求

1.推荐单位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总体情况报告(至少包括组织申报材料初审、教授委员会讨论推荐、单位公示等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需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

3.各项申报成果的材料。

4.单位推荐项目官网公示截图。

以上本科类别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1式1份,双面打印),纸质材料报送到湖光校区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3室),同时报送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jwcjyk@gdou.edu.cn。

研究生类别的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提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申报人材料1式5份,其余材料1式1份,双面打印),纸质材料报送到湖光校区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科(行政楼213室),同时报送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电子邮箱:linjy@gdou.edu.cn。

各单位、部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5日。未经单位部门审核推荐的申报材料和逾期的申报材料,概不受理。

本科教学成果奖工作联系人:鲁承龙,电话:2396023。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工作联系人:林嘉怡,电话:2383137。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2.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成果总结

4.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填写

要求

5.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6.广东海洋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10月24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0-25至2024-12-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