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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荣发  发布日期:2025-01-09 查看:29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形成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务〔2015〕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第十四届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表彰工作,将有关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据范围
本科教学任务及学生评教数据为2021-2022学年(即2021年9月到2022年7月)。
二、表彰名额
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择优推荐,综合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限额评选,原则上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表彰不超过30名,每个单位(部门)表彰不超过3名,阳江校区根据申报情况另定表彰名额。
三、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一)凡获得近四届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以及2022年获得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的教师不予申报;
(二)每学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单位平均值,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国访学、读博、休产假等可适当减免;
(三)每学年独立承担至少两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只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至少承担一门课程;
(四)每学期每门课程的教学评价分为优秀,且其中一个学期加权分位于本单位(本单位可以是学院、系或教研室)前20%;
(五)教师注重课程教学资源建设,能有效利用相关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或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需提供相关网址);
(六)近三年(2020-2022年)无任何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书》(附件1)。
2.凡申报书中填写的相关奖项、项目、论文、教材等都需提供佐证材料并提供目录附上页码,同时在申报书中对应的内容标识对应的页码。凡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未标识页码的视为材料不全。
3.课程评估结果及课程建设报告。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评估工作方案》(附件6),申请人至少要有1门主讲课程参加评估,且课程评估达到优秀。
4.至少两位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的《广东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
5.《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检查评价表》(附件3)。
6.教学视频:经单位推荐及学校职能部门资格审核通过、教学档案检查结果为优秀的申请人,才需提交教学视频,名单另行通知(未通过者无需提供教学视频)。相关申请人可自行提前准备教学视频,教学视频录制要求详见附件7。
平台申报时间(申报材料1-5):2022年10月13日-11月6日。
(二)单位推荐
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按专任教师(含辅导员)人数10%比例分配名额(附件5),阳江校区按照2021-2022学年承担教学任务教师数10%的名额推荐申报。
单位(部门)对推荐人员按照单位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按推荐顺序填报《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单位评价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扫描后电子版上传到“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中推荐排名为第一人的审核意见处,并在审核意见一栏填写单位综合评价分数,汇总表只需要上传一次,同时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公示材料学院存档备查。
单位(部门)平台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逾期不报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史老师;申报平台技术支持:陈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三)复审
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复查、教学档案检查,并复审结果。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将符合单位综合评价优秀、教学档案材料检查优秀和专家听课评价优秀的推荐人选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学校批准表彰
教务处将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名单提请学校领导批准。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书
2.广东海洋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3.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检查评价表
4.广东海洋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单位评价推荐汇总表
5.广东海洋大学第十四届教学质量优秀奖名额分配表
6.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评估工作方案
7.课堂教学视频录制要求
广东海洋大学
2022年10月1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10-13至2022-11-0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