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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荣发    发布日期:2024-07-13    查看:45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发展,提升教学质量,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在专业教学、课程思政、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校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2024年拟表彰校级教学名师和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共不超过10名,其中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至2024年6月15日)。

湛江校区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2人,阳江校区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如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强烈的爱岗敬业精神,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从严治教,近三年(统计时间2021~2023年)无任何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近三年(统计时间2021~2023年)在我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或近6个学期(2020-2021-2、2021-2022-1、2021-2022-2、2022-2023-1、2022-2023-2、2023-2024-1)在学校“学生评教”中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均在90分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学期分数排名位于所在单位的前20%。

3.近三学年(统计时间2021~2022、2022~2023、2022~2023学年)在我校承担两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不含辅修专业、成教课程),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且面向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仅限理论和实验,不包含实践类课程)不少于108标准学时/学年。

4.所有参评教师须入职我校满5年以上。

5.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参评校级青年教学名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截止到2024年6月15日)主持省级(含)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且结题验收通过。

2.近两届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含)及以上奖励(省级前5)。

3.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4.近五年(截止到2024年6月15日)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教研教改论文,且指导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指导学生在论文写作、学科专业竞赛中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三)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效果好,会熟练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2.能够积极发挥教学带头人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培养青年教师,措施得力,富有成效。

3.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工作,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计划表、讲稿、试卷、实验和实习指导书等各类教学文档齐全,整洁,质量高,有一定特色。

4.讲授课程能够使用国家级名优教材、国家级统编教材或特色专业自主编写的特色教材,教材内容新,编排合理,能够及时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

5.辅导答疑认真负责,能够定期进行集体辅导,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能有计划地安排答疑;作业、实验和实习报告批改认真、细致、及时,对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能够集中讲解。

6.实践教学各环节准备细致、扎实,指导认真、充分,学生能够得到科学、完整、严格、高质量的实践锻炼,有效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7.教学内容能够不断推陈出新,反映学科的最新知识和发展动向,具有先进性、时代性;课程体系结构合理、整体优化、重点突出。

8.积极改革考试方法,能够建立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考试评分公平、公正,学生反映效果好。

9.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先进奖项,在师生员工中口碑良好,是公认的好教师。

10.学术造诣高,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获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推荐。申请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申报表(附件1,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有关成果、奖励证书、近三年承担的教学任务等佐证材料(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须制成1个PDF,佐证材料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排列,同时在申请表中备注。单位审核后在封面和目录页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操作详见《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南》(附件3)。学院组织审核和评审推荐,审核和评审过程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推荐评审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将拟推荐结果在单位内公示至少3天,于20246月18日前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完成评审并上传《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资格复审。教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查。

(三)评审。教务组织专家评审。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教务将专家评审的教学名师人选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提交学校审批。教务将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6月18日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2383172,地点:湖光校区行政楼521室。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6月  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6-09至2024-06-2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