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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发布者:陈荣发    发布日期:2024-07-01    查看:48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2023年教学工作安排及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我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在专业教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参评:

(一)已获校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二、推荐及表彰名额

评选实行限额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人。学校依据条件评选表彰10名,每个学院不超过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强烈的爱岗敬业精神,具有高尚的师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从严治教,近三年(统计时间2020-2022年,以下等同)无任何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近三年在我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至少有1次优秀;或近三学年(2019-2020-2至2022-2023-1学年)在学校“学生评教”中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均为90分以上,其中有1个学期份数排名位于所在学院前20%。

3.近三年在我校承担两门及以上本科生(含研究生,不含辅修专业、成教)课程,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师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面向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仅限理论和实验,不包括实践类课程)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即2019-2020-2至2022-2023-1学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减免,如出国访学一年以上等)。

(二)其他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截止到2022年6月15日,下同)主持省级(含)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达到结题期限的要求验收通过。

2.近五年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教研教改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会议论文和发表在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论文)。

3.近两届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1)或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含)及以上奖励。

4.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

(三)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效果好,会熟练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2.能够积极发挥教学带头人的作用,认真负责地培养青年教师,措施得力,富有成效。

3.积极参加课程建设工作,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授课计划表、讲稿、试卷、实验和实习指导书等各类教学文档齐全,整洁,质量高,有一定特色。

4.讲授课程能够使用国家级名优教材、国家级统编教材或特色专业自主编写的特色教材,教材内容新,编排合理,能够及时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

5.辅导答疑认真负责,能够定期进行集体辅导,对个别学习困难的学生能有计划地安排答疑;作业、实验和实习报告批改认真、细致、及时,对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能够集中讲解。

6.实践教学各环节准备细致、扎实,指导认真、充分,学生能够得到科学、完整、严格、高质量的实践锻炼,有效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7.教学内容能够不断推陈出新,反映学科的最新知识和发展动向,具有先进性、时代性;课程体系结构合理、整体优化、重点突出。

8.积极改革考试方法,能够建立试题库,实施教考分离,考试评分公平、公正,学生反映效果好。

9.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先进奖项,在师生员工中口碑良好,是公认的好教师。

10.学术造诣高,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获得较好的研究成果。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推荐。申请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申报表(附件1,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有关成果、奖励证书、近三年承担的教学任务等佐证材料(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须制成1个PDF,单位审核后在封面和目录页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操作详见《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南》(附件3)。学院组织审核和评审推荐,审核和评审过程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推荐评审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将拟推荐结果在单位内公示至少3天,于2022年6月15日前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完成评审并上传《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二)资格复审。教务会同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研究生院、科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查。

(三)评审。教务组织专家评审。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教务将专家评审的教学名师人选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提交学校审批。教务将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审批。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提交纸质材料《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一式一份,《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纸质材料请于6月18日前提交到教务教学质量保障科,地点:行政楼521,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2383172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6月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6-05至2023-06-1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