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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荣发    发布日期:2023-07-03    查看:120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数量及类别

省教育厅本次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可推荐申请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数量为26门,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四个类别申报比例大致在1.5:3:5:0.5左右。原则上,各学院申报不超过3项[省级以上(含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可增加1项],其他开课单位不超过1项。学院申报超过2项(含2项)的,其申报的一流课程至少覆盖2个类别。

二、认定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的基本条件、优先条件以及各类课程申报要求、其他事项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二)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好一流课程申报遴选工作,拟推荐课程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以上且无异议后,可正式向学校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提交及审核

1.请申报人在学校“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相关课程申报书、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封面盖学院公章扫描上传),请做好佐证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版佐证材料,并形成1个PDF文档,佐证材料原则上不超过40M,注意做好页面精简和关键信息标记(红线框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及社会实践课程还需提交一节课堂或实践教学实录视频。

2.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包括单位、部门党组织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是否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以及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课程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团队成员涉及跨单位部门的,需所在单位部门分别出具意见。单独文档,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无统一格式要求。),并在“教学类管理项目平台”完成单位审核。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课程申报及学院审核。

(二)专家评审、公示。学校拟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开展评审工作,对拟定推荐项目予以全校公示7天。

(三)平台报送。获得推荐资格后,学校另行通知入选课程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事宜按网站系统公告执行。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2396023,13824824505。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一流本科课程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2.申报书及汇总表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7-03至2023-07-3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